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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新和社区居委会
治安管理制度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2009-04-21 | 178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社区治安管理制度
 
    一、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、治安保卫委员会、治安联防队、治安巡逻队、帮教小组,负责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    二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,及时处理民间纠纷,化解社会矛盾,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
    三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,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,教育居民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学会动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    四、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是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,在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,业务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指导。治安联队和治安巡逻队队员应当努力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增强法律意识,做到遵纪守法,文明值勤。
    五、在社区内建立报警点,公布报警电话,与公安派出所及时通报情况。
    六、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、监外执行人员、劣迹人员的管理、帮教和安置就业工作,使其成为社会有用的人员。
    七、加强对外来人口听管理。建立登记薄册,随时掌握外来人口听变动情况,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    八、加强私房出租管理。出租户应按规定与暂住人口签订租赁合同,出租人应对承租人负责教育,督促他们遵纪守法。